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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67826号商标驳回复审成功
 

  2008年5月,我公司受第4467826号“SNAKEROOT及图”商标申请人委托,对国家商标局驳回其商标注册申请不服作出复审。2009年2月,商标评审委员会对该商标驳回复审作出予以初步审定的裁定。

  我公司代理第4467826号“SNAKEROOT及图”商标驳回复审理由(部分内容):

[评审请求]:

    申请人对商标局下发的ZC4467826BH1号《商标驳回通知书》中引证第3185407号商标(以下简称“引证商标”)驳回其申请号为4467826的“SNAKEROOT及图”商标(以下简称“申请商标”)的注册申请不服,根据《商标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申请复审,请贵会考虑下述事实和理由并能准予该商标获准注册。

[事实和理由]: 

    一、申请商标具有其显著性和独创性:
    申请商标中的文字“SNAKEROOT”是固有英文单词,意为“蛇根草;蛇根草之根(可治蛇咬)”。 
    蛇根草为多年生草本植物,节上生不定根,根紫青色,根须蜿蜒细长且常呈圆弧状,形如一条蜷缩的长蛇,蛇根草之名即由此而得。其英文名称“SNAKEROOT”即由SNAKE(“蛇” 意)和ROOT(“根”意)组合而成,中文也被称为“蛇根草”,由此可以看出,中文和英文的象形表述性在该植物上得到统一的体现。 
    蛇根草主要分布于我国长江流域及以南大部分省、区(自治区),亚洲和欧美部分国家或地区也有零散分布,蛇根草在我国不同地区又有四季花、红花蜂窝草、雪里梅、雪里开花、血和散、地红草、倍玉英、岩泽兰、天青地红、自来血、血经草、四季花、活血丹、阴蛇风、血贯肠、小枇杷、死后红、红灵仙、地红草、白丁香、蛇足草、荷包草、向日红、散血草、钻地风等别名。 
因蛇根草含有的蛇根草酸、蛇根草甙、10-羟基蛇根草酸、牛角花碱、6-羟基牛角花碱、蛇根草碱A、B和蛇根草碱A-甲醚等成份具有活血散瘀、祛痰、调经、止血等疗效,早在我国古代即已将该植物入药,用于冶疗活血散瘀、劳伤咳嗽、跌打损伤、风湿筋骨疼痛、扭伤脱臼等病症。而欧美部分国家或地区也将该植物用于活血散瘀,如加拿大即出产世界闻名的“蛇根草油”(类似于我国常用的红花油),用于活血散瘀。 
    申请商标的图形部分即以蛇根草的基本形态为蓝本,用简单的线条勾勒出蛇根草叶、枝、茎、根,其根部蜿蜒曲折,形如长蛇,该图形为申请人自行设计,具有极强的独创性和显著特征。 

    二、申请商标图形与引证引证商标具有本质区别: 
    由第一点可知,申请商标图形是申请人自行设计的具有其独创性的图案,而引证商标的图形则与其具有本质区别,两图形比较如下: 

    由以上比较可以看出,申请商标描绘的是枝叶清晰、根须细长、蜿如蛇状的蛇根草,而引证商标的图案部分却是一个以牛仔裤为底纹的苹果图形,两个商标的描绘主题毫不相干,且不具有类似性。而在设计手法上,申请商标采用简单线条勾勒,引证商标却采用写实描画;最重要的是,引证商标和申请商标在整体外观上的区别极为明显,且均辅有完全不同的文字,足以使消费者很容易将其二者区分开来,不可能导致消费者对其产生混淆。  

    综上所述,申请商标图形部分和引证商标的图形部分在表述对象、设计手法、表现形式及整体外观上均具有非常显著的区别,且均有完全不同的文字加以区分,消费者不可能会将二者混淆或误认,因此该两商标不可能构成近似商标。请贵会考虑上述情况并做出公正裁决。



申请人章戳(签字)

商标代理组织章戳

代理人签字:

二○○八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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