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注“冠希”“阿娇”作商标很傻 |
来源:宜创商标 时间:2008年2月1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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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服了商人超灵敏的金钱嗅觉。在别人都在从法律或道德角度对“艳照门”事件评头论足、说长道短的时候,有人却敏锐的从中发现发财的商机,妄图从中掘一桶金。
当然和非法刻香港艺人艳照光碟出售不同,把“冠希”、“阿娇”注册成性用品品牌商标实际上是一种打法律的“擦边球”的行径。揩了明星的油,却让明星一肚子怒气无处发泄。实际上,此举也算不上什么稀罕事,在很多的舆论风头的背后都会有一股抢注风头。2007年央视春晚小品《策划》宋丹丹的台词“你太有才了”成了流行语后,立刻有人抢注“太有才了. com”、“博客白云飘飘.com”等域名出售。不少人把抢注当成是法律许可范围内的“抢钱”,妄想以此作为终南捷径,来成就自己的发财梦。
君不见,喝酒有“锅得缸”(郭德纲)白酒,穿衣有“赵本衫”(赵本山)衬衫,吃药有“泻停封”(谢霆峰)止泻药。而抢注性用品的商标,也早有人捷足先登。几年前,雪村和超级女声就被注册为安全套商标,并公然在市场上售卖。但这种抢注的实际效益实在有限。“太有才了” 的域名喧嚣一阵后,无疾而终。至于别的商品,又有多少消费者喝过“锅得缸”,穿过“赵本衫”?
利用他人的姓名,为自己牟利,无疑是一种不道德的商业行为。而利用他人的隐私被曝光之际,抢注商标,加以炒作,牟取利益,更应该受到道德的谴责。如此抢注,一方面是无良,另一方面也无用。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消费日趋理性。没有多少消费者会爱屋及乌,因为喜欢明星而连带喜欢其谐音的产品,更没有消费者会把明星的名气当成产品的效能来用。消费者要治拉肚子,重要的是看产品的止泻功能如何,不在于谢霆锋的名气有多大,名气又治不了拉肚子。商品的市场地位最终还是要靠产品质量说话,没听说哪个世界级品牌是依靠明星名字谐音做成的。商品若要名称好,何须“冠希”与“阿娇”?笔者奉劝这位意图抢注者,还是及早打消念头,免得费时费力,仍然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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