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拉圭商标注册 |
一、概要
1995年8月5日,阿根廷、巴西、巴拉圭和乌拉圭签署了《有关工业知识产权的一致性条款的草案》。该草案要经过国会的一致通过后方能在各国生效。草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注册商标的十年期限,暗示原产地名称或产品来源的不予注册,允许同类商品进口,在商标使用成员国内连续五年未使用的商标将撤销注册。 1.乌拉圭在1940年便对商标的注册作出了法律规定。现行商标法制定于1992年11月并于次年1月实施。有关商标注册的细则散见于1940年、1967年和1968年的行政命令中。 2.在乌拉圭,商标权的取得基于注册的原则,但在先使用人在他人注册商标后的2年内其权利依然得到承认。 3.乌拉圭规定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可以申请注册。其他类型的商标,诸如集体商标、联合商标和证明商标能否注册,法律未作规定。 4.乌拉圭使用商品和服务的国际分类法。 5.目前,乌拉圭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它尽管签署了泛美公约,但还未经批准加入。 二、可注册商标的构成因素 (一)定义 商标就是能将不同生产和销售者在同一产业中区别开的标志、徽章或文字。只有商标在其相关的商品或服务上具有显著性才准予注册,注册商标保护所有人的权利以及购买带有这种商标的产品的顾客的权利。 (二)构成要素 根据乌拉圭法律,任何具有显著性的人名和物名,以及徽记、字母图案、雕刻、印章、饰带、臆造词和词组、经特殊设计的数字以及能够区分不同生产者的物品的容器和包装均可作为商标注册。另外,地名也可以注册,只是注册人不得注册第三人将该地名用于来自该地的商品。 销售商、制造商的名称、公司的名称、头衔、风格或机构、集体的名称构成了工业产权。如果一个销售商或制造商想进入与别人使用名称相同或一般产业,他必须对将要使用的名称作出修改使其与现存公司的名称在视觉上不同。一般来说没有必要注册名称,但将该名称作为商标一部分的除外。 (三)分类 乌拉圭现在使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商品和服务是按照乌拉圭国家分类的,在申请续展时需重新分类。第一次续展分类的费用是以 前一次国家分类为基础,但以后续展分类的费用则需根据国际分类的费用标准。 三、不可注册商标的构成要素 1.国家或市政局使用或可能使用的国旗、国徽、名称和徽记,以及“红十字”标志; 2.在贸易或行业中使用的表示功能和表示产品或包装的形状的; 3.产品和包装的颜色;但包装上的颜色的组合可以作为商标注册; 4.表示产品的质量或属性的技术、商业和通用名称; 5.通常用于表示产品的性质、级别以及所属种类的名称; 6.已经广泛使用的词或短语,或者没有新颖性和显著特征的标记; 7.违反道德的图案和词语; 8.意欲嘲弄信仰、个人或事物的画像、图画或词语; 9.未经同意的个人的肖像或名称,或未经合法继承人同意的已故个人的肖像或名称。在这条法律规定中,名称是指上述人的姓氏和名字,或体现其个性的笔名或称谓; 10.曾经被提过异议的姓氏; 11.外国的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及标志等;但经有关国家授权部门允许商业使用的除外; 12.故意挑起不公平竞争的词、标记和商标。 另外,表示商品性质的表述如果被认为是通用名称则可以作为商标的组成部分申请注册。 法律还规定,根据国际公约第10条,驰名商标不得由他人取得注册。 四、申请人资格 第一申请人有资格注册商标且对该商标拥有专用权,但是最先使用者可以自注册之日起两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 任何从事商业、制造业和农业的组织和个人均可申请注册商标。 五、商标的申请和注册 (一)申请所需文件 1.代理人授权书(无需认证); 2.由代理人签字并注明申请人名称、地址及商品或服务类别的申请书; 3.12张商标图样;2cmx 3cm的电版一块(商标是文字时除外),超过该尺寸需另收费。 若申请人是以个人名义提出,或是以未说明企业性质的公司提出,则需附上经公证和认证的表明申请人在其原属国设有工商业所的证明,或经证明的原属国国内注册证副本。 以上文件都应当以西班牙文提交,或者附有西班牙文译文。 (二)商标的审查、公告和注册 商标的申请应当向设在蒙得维的亚的工业和劳动部工业产权局提出。申请人应当出具营业执照。外国申请人若不能出具其国内注册副本,则应当附上其第一次在外国申请的证明。工业产权局将就文件的形式、商标的注册性以及是否存在在先注册等项内容进行审查。若一切手续齐备,又无其他不可注册的因素和在先注册,该商标就将在公告上连续公告10天。自公告的最后一天起20天内无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即予以注册并由工业产权局核发注册证。 如果一个申请的申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者因申请人而造成的30天内未予受理,则此申请视为放弃。 对于行政部门核准注册、驳回或撤销商标的决定,自该决定日起10天内可以进行上诉。在乌拉圭国内外使用驰名商标的证据是可接受的。 一旦在行政部门的起诉无效,则可以在60天内向高级法院起诉。 (三)异议 异议书可以在自商标公告最后一日起20天内(商标公告第一天起30天内)向工业产权办公室提出异议。 任何利益关系人,包括工业产权办公室都可以对申请注册商标提出异议。国内商标或外国商标的所有者使用其未在乌拉圭注册的商标或注册商标到期未续展的,以及注册商标所有者对与其相同或相似的商标都可以提出异议。 被异议人接到通知后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答辩。答辩时提及的证明材料,必须在15天内提交给工业产权局,如果材料在乌拉圭国内但首都以外的地方,时限为30天。若证明材料来源于外国,则最迟必须在90天内提交。 在异议中,商标所有者可以提交在乌拉圭国内外使用驰名商标的证据,如果所有者能够证明申请人在申请注册时就知道或应该知道该驰名商标,则无须提供证据。 由利益关系人或权威组织提出的异议,诉讼事件表需交给工业和劳工部工业产权局做裁定,之后返送回工业产权办公室,由其作出合适的裁决。 在提交异议和撤销商标的请求书时,也需提交相关的证据。如果不能提交,则需说明未能提交的理由并告知证据存在。 由未续展一方提出商标无效的异议,其商标在注册有效期内的使用时间经核准后认定。 在乌拉圭国内享有优先权的商标在提交异议时,如果该商标还未在乌拉圭国内注册,则需在30大内根据全部法律要求申请注册。 异议不包括在相同基础上提交的要求该商标无效的后续诉讼。 (四)商标的有效性 在指定商品上的注册商标不仅具有排他性,而且所有人有权对任何直接或间接地造成商品之间混淆的商标的注册和使用提出异议。销售商或制造商一般是以自身的名义对商标进行注册。 注册人可以通过民事或刑事诉讼或以刑法为基础起诉侵权行为。 |
信息来源:宜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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