柬埔寨商标注册 |
一、概要
柬埔寨商标注册和保护尚处在发展阶段,目前1997年12月15日生效的(第368号公告)是关于商标注册的惟一立法。 国际条约无。 二、文件要求 1.申请书; 2.经公证的委托书; 3.25张商标图样。 三、程序 商标注册申请先由知识产权处(IPD)审查,确保其符合形式要求,然后进行实质审查。审查结束后,IPD将发给注册证或者通知申请人驳回该申请,申请人可有机会修改其申请并重新提交。 四、公告 注册后,商标将在官方公告上公告。 五、异议 任何人可在商标注册公告后3个月内提出异议。如异议申请成功,IPD将撤销该商标注册。 六、有效期和续展 商标注册有效期申请之起10年,每次可续展10年。商标持有人必须于商标注册的第5年期间提交使用证据以维护其注册的有效性。如未提交使用证据,该商标将被撤销。 |
信息来源:宜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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