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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成本效益原则加快构建知识产权战略
来源:中国宁波网/作者:洪青  时间:2021年9月10日

当前,中国已成为全球创新版图中的重要力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的《2020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中国创新能力排名位于全球第十四位,是进入前三十名的唯一中等收入经济体。知识产权是国家创新能力的重要保障和手段,世界各国正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对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了明确部署,充分表明了知识产权工作在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一、知识产权制度是一种分配权利的激励约束机制

知识产权的内核是“财产权利”,是对人类智力成果中的财产价值部分的保护,是为了保护创作发明者的权益,而以法律创设的一种权利。这些智力创造成果包括发明、外观设计、文艺作品、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对知识成果在法律上予以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能够保障权利持有者从创新活动中获得有效的承认和经济利益。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对创新活动的激励机制,依据内生经济增长理论和创新理论,技术效率改善的根本动力是技术创新,企业通过开发新技术、整合已有技术以及获取外部技术溢出,改善企业利用资源的能力,达到提升企业技术效率的目的,而知识产权制度作为激励技术创新、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制度安排,能够促进技术创新,提升技术效率。因此,无论是站在顺应国际潮流,或在促进产业转型上,如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并从中获利,是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必须重视的。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也是一种平衡机制,即一方面激励创新,另一方面促进创新成果的合理使用与扩散,两者的关系受到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经济发展水平的约束。对于知识产权保护的加强是否能够促进技术创新,学界存在着广泛的争论,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双面性。近年来一些国际案例,也确实向我们展现了知识产权的双面性。对创新的保护和分享,需要根据不同对象和现实环境考虑均衡性,在不同的利益相关者之间达成适当的利益兼容。

二、知识产权是我国实施创新驱动发展的制度保障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知识产权与科技创新之间相互促进、融合共生的紧密关系,为新形势下我国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和科技创新工作指明了方向。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重点是基于知识产权所蕴含的技术、法律、经济意义,并加以整合,以刺激技术创新,提高企业竞争力,让知识产权成为支持企业和产业发展的支撑性动力。也就是运用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充分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和保持竞争优势,并遏止竞争对手通过不当方式抢占市场,其效应除了保障创新主体的经济利益,同时有助于健全和完善知识管理体系,激励知识成果创造、保护、转化与应用,进而提高知识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动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发展。

近年来,我国在许多行业处于技术引领地位,尤其是信息和通信技术领域,包括电信和移动网络,新技术和新应用的开发速度和商业化速度前所未有。根据德温特世界专利索引(DWPI),中国的专利申请量持续快速增长,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数量十年间激增5倍,在全球总量中占比不断扩大,并推动了全球专利数量的上升,增速远超美、日两大经济体。我国专利申请量的迅猛增长受益于多个因素,包括国家创新战略、不断增加的研发支出以及国家和地方层面的激励政策。

三、基于成本效益原则构建知识产权战略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面临外部挑战,一些国家运用当前对发达国家有利的国际知识产权环境,对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进行全方位的压制。为此,我国应持续加强知识产权战略构建,在信息的生产、专有和使用之间达成有效均衡,提高技术创新效率。一方面应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强度,注重提升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另一方面也要考虑我国与发达经济体的技术差距,比较经济发展所处的不同阶段,结合目前的技术结构与吸收能力等条件,制定循序渐进、合理适度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在确保技术创新者的排他性权利的同时,突破外部不利环境,并抑制内部市场的技术垄断倾向。

在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政策时,应考虑到不同产业、不同区域的技术水平具有很大的异质性,具有不同的技术吸收能力与自主创新能力,知识产权保护的影响也存在着很大差异性,因此需要根据不同地区、不同产业技术水平,制定差异化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如先进制造业等知识密集型行业,知识要素比物质要素更重要,知识的创造与累积对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更加依赖,而处于产业链低端的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或具有垄断性倾向的现代服务业,则主要依赖要素价格优势及对通用技术的大规模复制与模仿,知识产权保护过严反而导致更高的制度成本。因此,在统一的知识产权制度框架下,对于高技术制造业和服务业等知识密集型产业应当严格保护知识产权,激励这些行业的自主创新积极性。对于传统制造业和服务业,在知识产权制度设计中应当反对技术垄断,体现公平性和灵活性。

总之,应通过加强知识产权顶层设计,完善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立法,并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合作,推动我国营商环境水平整体提升,更好地激发创新活力。

(作者单位:宁波金融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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